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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原则时间:2019-11-24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整装储存,往往存放的品种多,性质危险而复杂,比较难于管理。而散装储存量比较大,设备多,技术条件复杂,一旦发生事故难以施救。故无论何种储存方式都潜在有很大的火灾危险。所以必须用科学的态度从严管理,万万不可马虎从事。 分类存放的一般原则 (一)压缩、液化气体 1.压缩、液化气体之间:可燃气体与氧化性(助燃)气体混合,遇着火源易着火甚至爆炸,应隔离存放。 2.压缩、液化气体与自然、遇湿易燃等易燃物品之间:剧毒、可燃、氧化性(助燃)气体均不得与甲类自然物品物品同储和配装;与乙类自燃物品,遇水易燃物品(灭火方法不同)应隔离存放和配装;可燃液体、固体与剧毒、氧化性气体不得同储配装。 3.压缩、液化气体与腐性物品:剧毒气体、可燃气体不得与硝酸、硫酸等强酸配装和同储,与氧化性(助燃)气体不燃气体应隔离储存放和配装。 4.氧气瓶及氧气空瓶不得与油脂及含油物质、易燃物同储和配装。
(二)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不仅本身易燃,而且大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如甲醇、苯、二硫化碳等,原则上应单独存放。但因各种条件的限制,不得不与其他种类危险品同储时,应遵守如下原则: 1.与甲类自燃物品不能同储,与乙类自燃物品也应隔离存放。因为自燃物品可自行燃烧。 2.与腐蚀性物品溴、过氧化氢,硝酸等强酸不可同储,如量甚少时,也应隔离存放,并保持2米以上的间距。因为溴、过氧化氢、硝酸等强酸都有较强的氧化性。 3.含水的易燃液体和需要加水存放或运输的易燃液体、不得与遇湿易燃物品同储。
(三)易燃固体 1.与自燃物品:因为甲类自燃物品性质不稳定,可以自行氧化燃烧,会引起易燃固体的燃烧,所以不能同库储存。与乙类自燃物品亦应隔离储存。 2.与遇湿易燃物品:因和遇湿易燃物品灭火方法不同,且有的性质相互抵触,不能同库储存。 3.与氧化剂:因为易燃固体都有很强的还原性,与氧化剂接触或混合有引起着火爆炸的危险,所以都不能同库存放。 4.与腐蚀性物品:与具有氧化性的腐蚀性物品如:溴、过氧化氢、硝酸等不可同库储存,与其他酸性腐蚀性物品可同库隔离存放,但发孔剂H(71011)与某些酸作用能引起燃烧,所以不宜同库存放。 5.易燃固体之间:金属氨基化合物类、金属粉末、磷的化合物类等与其他易燃固体不宜同库储存。因为他们灭火方法和储存保养措施不同,硝化棉、赤磷、赛璐珞、火柴等均宜专库储存。樟脑、萘、赛璐珞制品,虽属乙类易燃固体,但挥发出来的蒸气和空气可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气体,遇着火源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储存条件要求高,也宜专库储存。
(四)自燃物品 1.甲类自燃物品,不得与爆炸品、氧化剂、氧化性气体(助燃)、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同库存放。 2.黄磷、651除氧催化剂,不得与遇湿易燃物品同库存放。硼、锌、铝、锑、碳氢化合物类自燃物品与遇湿易燃物品可隔离储存。 3.自燃物品之间:甲类自燃物品与乙类自燃物品与黄磷、651除氧催化剂不得同库放。 4.腐蚀性物品,溴、硝酸、过氧化氢(40%的双氧水)具有较强的氧化性,自燃物品与之不可同库存放。与盐酸、甲酸、醋酸和碱性腐蚀品亦不准同库存放或隔离存放。
(五)遇湿易燃物品 1.遇湿易燃品不得与自燃物品同库存放。因为自燃物品危险性大,见空气即着火,且黄磷、651除氧催化剂等,包装用水作稳定剂,一旦包装破损或渗透都有引起着火的危险。 2.遇湿易燃物品与氧化剂不可同库存放。因为遇湿易燃物品是还原剂,遇氧化剂会剧烈反应,发生着火和爆炸。 3.遇湿易燃物品与腐蚀性物品之间:因为溴 、过氧化氢、硝酸、硫酸等强酸,都具有较强的氧化性,与遇水燃烧物品接触会立即着火或爆炸。且过氧化氢还含有水,也会引起着火爆炸,所以不得同库存放。与盐酸、甲酸、醋酸和含水碱性腐蚀品如液碱等,亦应隔离存放。 4.遇湿易燃物品与含水的易燃液体和稳定剂是水的易燃液体,如己酸、二硫化碳等,均不得同库存放。 5.遇湿易燃物品之间;活泼金属及其氢化物可同库存放;电石受潮后产生大量乙炔气,其包装易发生爆破,应单独存放。磷化钙、硫化钠、硅化镁等受潮后能产生大量易燃的毒气和易自燃的毒气,因此,亦应单独存放。
(六)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1.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之间 甲类无机氧化剂与有机氧化剂特别是有机过氧化物不能同库储存。 2.氧化剂与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甲类氧化剂与易燃或剧毒气体不可同库储存,因为甲类氧化剂的氧化能力强,与剧毒气体或易燃气体接触容易引起燃烧或钢瓶爆炸。 乙类氧化剂与压缩和液化气体可隔离储存,即保持2米以上的间距,与惰性气体可同库存放。 3.氧化剂与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物品,一般不同库储存。 4.氧化剂与毒害品 无机氧化剂与毒害品应隔离储存,有机氧化剂毒害品可以同库隔离储存,但与有可燃性的毒害品不可同库储存。 5.氧化剂与腐蚀性物品 有机过氧化物不得与溴和硫酸等氧化性腐蚀品同库储存。 6.氧化剂(指无机氧化剂)不得与松软的粉状物同库储存。
(七)毒害品 1.无机毒害品与无机氧化剂之间和有机毒害品的固体与硝酸的有机衍生物之间应隔离存放; 2.无机毒害品与氧化(助燃)气体,应隔离存放,与不燃气体可同库存放;有机毒害品与不燃气体应隔离存放; 3.液体的有机毒害品与可燃液体可隔离后存放; 4.有机毒害品的固体与乙类燃烧固体可同储,但与甲类易燃固体应隔离后存放,无机毒害品与乙类易燃固体可隔离后存放。 5.有机毒害品的固体与液体之间,以及与无机毒害品之间,均应隔离后存放;有机毒害品的液体与液体,固体与固体之间,无机的剧毒品与有毒品之间均可同库储存。 6.其他种类物品均不可同库存放
(八)腐蚀性物品 腐蚀性物品,一般与其他种类的物品之间和腐蚀性物品中的有机与无机腐蚀品之间,酸性与碱性物品之间,可燃体固体之间,都应单独仓间存放,不可混储。 1.腐蚀性物品之间 (1)溴与硝酸、硫酸等混合,能加强其腐蚀性或燃烧,应隔离后存放。 (2)过氧化氢易与硝酸起反应放出大量气体,遇三氯化磷等会起脱水作用,产生高温,甚至发生爆炸。 2.腐蚀性物品与可燃液体之间 有机酸性腐蚀品与乙类可燃液体之间要隔离后储存,有机碱性腐蚀品与可燃液体之间可同库储存,但堆垛须间隔2米以上。 3.腐蚀性物品与可燃固体之间,无机碱性腐蚀品与乙类可燃固体之间可隔离存放。 4.其他碱性腐蚀品均应单独仓间存放,不可混储。 柳州市海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位于柳州市三中路68号文轩大厦七楼,是柳州市14家危险品货物运输公司之一,拥有二、三、四、五、八、九类危险货物(工业固废专项运输)及普通货物运输资质。在柳长路有40亩停车场(物流园),是广西道路运输协会会员单位、柳州市物流协会会员单位。2008年以来一直获得柳州市交通局年度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AAA级企业;2018年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19年再次通过交通部危险货物及普通货物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评审。公司现拥有各类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80辆,普通货物运输车辆60辆,挂靠或长期合作的各式车辆有600多辆,公司设安全部,业务部,财务部,办公室四个职能部门。建立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公司领导、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业务电话:18677227906 13977233054,客服热线:0772-3726003,2610512,公司地址:柳州市三中路68号文轩大厦704-709号。 |